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回收一次性输液瓶袋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回收一次性输液瓶袋项目经过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 |
招标要求 | 详见附页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拥有独立的环评资质(网上可查) 2.营业执照必须拥有医疗废品的回收的经营范围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质不可造假和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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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时间 | 2018年12月11日—9月14日下午16:00 (逾期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电话通知。 | |
投标、开标地点 |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采购办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单位投标前应缴纳5000元投标投标保证金;如不缴纳,无投标参与资格。 | |
备注 | 开标时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否则按废标处理)。 | |
技术咨询:后勤办公室刘老师 | 联系电话:0537-2653219 | |
招标联系人:李娜 | 联系电话:0537-2657201 |
一、运营资质:
运营方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1. 拥有独立的环评资质(网上可查)
2.营业执照必须拥有医疗废品的回收的经营范围
二、工作细节:
1. 回收公司应配备回收箱货,以保证回收过程中输液瓶袋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且车内备有相关卫生清理、擦拭工具及消毒记录本。
2. 下收人员应统一着装,配戴胸牌及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3. 与科室人员沟通交流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应避免与科室人员发生冲突。
4. 回收完毕后,与科室人员共同详细、清晰的填写回收交接记录表。
5. 回收过程中都应保证各科室地面卫生及公共区域卫生。如若因乙方工作不慎造成损坏,按装修原价赔偿。
6. 每次回收间隔时间不应超过48h,如有紧急情况乙方要拿出应急预案或替代方案。若乙方因公司内部原因造成院方各科室工作搁置,院方可视情节进行处罚并补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或屡犯不止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或起诉的权利。
7. 如与科室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或瓶袋中掺杂其他物品时,应予后勤处及时沟通处理。不可私自决定处理。若产生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8. 各科室所需的输液瓶袋暂存(桶、箱、袋)全由乙方免费提供。
9. 院方不提供暂存站,每次回收物品须当天清理。
10. 上诉细节,如有疑议乙方可提出,如有违反我院将视情节予以乙方(200-1000)元的处罚。
11. 院方为乙方回收箱货提供出入证,并协调临时停放位置。特提供一辆便利回收车,便于回收工作的进行,回收车每次使用后由乙方负责清理。
12. 各科室工作时将输液瓶袋进行分类。
13. 我院后勤处会不定期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
14.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市场价格的回收费用。
15. 乙方每次回收完毕,必须由甲方代表监管称重数目。
16. 合同签订为2年服务期。
17. 投标单位投标时需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乙方。
18. 公司运营资质、相关手续齐全及费用支付较高的单位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