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切镜镜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切镜镜头采购项目院内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切镜镜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NEY-2024-0129/01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电切镜镜头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预算金额:成人电切镜镜头 2.6万元/套。

6、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或备案凭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代理商应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可中标后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或备案凭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除外)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上一级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中国境内总代理公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出具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报名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9日----202402月01日17:00分前

2、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0537-2657201)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网上下载(http://www.jney.com.cn/)

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02月0214时3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投标。

地点: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537-2657201

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东路65

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切镜镜头-院内.doc


 

2024年01月29日


点击次数:6021   更新时间:2024-01-29 16:56:39    【打印此页】   【关闭